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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朱大壮的印章戒指就更有意思了,这是朱大壮受封伯爵的时候,黄蕙兰给他定制的。

由于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非常舍得下血本,就连戒面都是博山师傅用微雕技术给雕上去的。

可惜朱大壮的手指太粗,一根根的跟胡萝卜似的,所以这个戒指就做得很大,大到让人一看就眼晕。

配合上朱大壮一副草莽强人的凶恶形象,这三件套挂在身上,怎么看怎么像刚刚抢了银行的暴发户。

所以等到郑毓秀见到朱大帅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走错了剧场,尤其是朱大帅伸出手来要跟自己行吻手礼的时候,手上的大戒指差点把郑毓秀的眼睛给晃瞎了。

郑毓秀急忙行了一个炎国传统的女性福礼,算是躲过了朱大壮不怀好意的大手。

朱大壮尴尬地一笑,说道:

“听晓云说你要给我道歉,咱们没那么生分,用不着!”

郑毓秀心想,我跟你很熟吗?但是人家这样说了,自己也得面子上过得去,于是就说:

“都是毓秀鲁莽,得罪之处还请大帅原谅则个!”

朱大壮哈哈一笑,挂着怀表的大金链子好像拴狗的链子一样在郑毓秀的眼前一晃,更像暴发户了。

由于朱大壮胸膛极其宽阔,所以这根大金链子极其夸张,说是拴狗的链子绝对不是说说的,这样是衣服质量不好,都能把口袋给扯烂了。

郑毓秀觉得眼前的朱大帅就是专门来自己面前显摆的,心中很是不喜。

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仇人眼里都是屎了。

郑毓秀直接忽略了朱大帅精致的定制西装和精心打扮的苍蝇都站不住脚的油头,就觉得这个朱大帅还不如调戏自己的那天看着顺眼。

不过今天自己是来道歉的,而且还要请教一些问题,姿态当然得放低一点,所以郑毓秀一改往日心高气傲的性格,忍耐下心中的不耐烦,跟朱大壮攀扯起来。

然而当真正开始交流郑毓秀才发现,自己真是肤浅了,这个土匪一样的人物知识之渊博,见识之广阔,思想之伟岸,世所罕见!

郑毓秀不同于那些迷惑于荣华富贵的肤浅小娘子,她是真得有思想深度的女人,所以谈着谈着郑毓秀竟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遇到知音的感觉。

因为自己任何的先进思想,都能在朱大壮这里得到认同,而且朱大壮还都能从理论的高度对她的先进思想进行论证,而不是简单的附和。

都说思想上的共鸣最能拉进两个人的关系,很快郑毓秀就忘了以前的种种不快,和刚才那晃瞎眼的尴尬,两人开始无话不谈,甚至谈到了理想与未来。

当一个女人愿意跟你谈理想与未来的时候,证明她已经对你不设防了。

朱大壮心中暗自得意,心想:小样儿,我还拿不下你?老子不抢,照样能拿下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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